纪检信息
当前位置: 纪委首页>>纪检信息>>正文
纪检信息

湖南科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9:23  点击:[]

http://www.rednet.cn 2012/9/26 23:35:11 红网

红网长沙9月26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郑亚邦)9月26日,湖南省纪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成果交流会。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纪委召开的落实《工作规划》工作成果交流会精神,回顾总结了近5年来湖南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交流成果和经验,并部署下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几年来,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积极构建惩防体系。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湖南省党风廉政宣教格局得以初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不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查办案件保持强劲势头。回顾湖南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主要经验在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会上,黄建国指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他强调:要科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讲求实际效果,将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作为最根本的标准;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注重检查结果运用,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