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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编辑:纪委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1:39  点击:[]

近期,衡阳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衡阳县正县级干部、县总工会原主席赵国运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7年,赵国运在衡阳县人大、总工会任职期间,先后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及相关人员礼金总计2.75万元。此外,赵国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国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2、衡山县财政局原正科级干部彭鸿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彭鸿飞在任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天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县林化厂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1.6万元。彭鸿飞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3、南岳区环境保护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蒋韶荣违规领取补助、违规收受回扣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蒋韶荣任南岳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期间,违规领取南岳区休闲观光园项目部补助共计7000元。违规收受湖南永清环保集团业务回扣费共计9000元。蒋韶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4、耒阳市第六中学原校长罗平古违规审批同意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违规收取学生补课生活费用于发放工作补助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罗平古在任耒阳市第六中学校长期间,违规审批同意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其他服务用于公务接待共计10738元。违规审批同意学校教务处收取学生补课生活费并用于发放工作补助共计48030元。此外,罗平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罗平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5、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发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1月26日,周发伟在帝煌大酒店违规操办乔迁宴,邀请并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8400元。周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衡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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